共闽清县委组织部 中共闽清县委文明办
印发关于开展闽清县党员志愿服务
先进典型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工委、县直各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挖掘我县党员志愿服务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根据福州市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福州市党员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在2017-2018年度闽清县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中创设开展的优秀党员志愿服务项目,以及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志愿服务组织和党员志愿者。
二、推荐条件
(一)优秀党员志愿服务组织
1.按要求注册成立不少于6个月,组织有力,公信力强的党员志愿服务组织;
2.队伍相对稳定,注册党员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0人;
3.党员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4.志愿服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二)优秀党员志愿服务项目
1.符合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能够推动公益事业发展、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2.开展本次活动的党员志愿服务组织必须成立3个月以上(含3个月),注册党员志愿者人数不少于10人;
3.项目正在实施,且连续实施时间不少于3个月;
4.志愿服务项目常态化开展,参与项目活动的党员志愿者相对稳定,项目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服务记录规范;
5.项目成效突出,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社会评价高、反响好。
(三)优秀党员志愿者
1.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在志愿服务中起带头示范作用;
2.积极参与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累计服务时长不少于30小时,有关数据统计以志愿云平台登记时间为准,服务总时长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7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1.各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发动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志愿者积极参与,大力弘扬“傲雪迎霜、凌寒飘香,五翼向心、爱我闽清”的梅花精神,充分展示闽清县党员干部“牢记宗旨、一心为民、志愿服务、奉献闽清”的精神风貌,凝聚强大正能量。
2.乡镇党委至少推荐1个优秀党员志愿服务组织、1个优秀党员志愿服务项目以及1名在该项目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志愿者,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至少推荐10个优秀党员志愿服务组织、10个优秀党员志愿服务项目以及10名在该项目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志愿者,同时填写《福州市优秀党员志愿服务组织推荐表》、《福州市优秀党员志愿服务项目推荐表》、《福州市优秀党员志愿者推荐表》(见附件1、2、3),于10月22日前报送至闽清县委组织部党管科(电子文档发送至组织科邮箱mqzzk@163.com)。其他县委各工委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推荐申报。优秀党员志愿服务项目的报送可结合《关于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项目创新及示范项目创建活动的通知》(梅委组〔2018〕5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挖掘成效显著,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的党员志愿服务项目,负责推荐审核的党(工)委要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
3.对各党(工)委推荐上报的优秀党员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党员志愿服务项目及优秀党员志愿者事迹将择优在闽清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并选送先进典型至市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级新闻媒体择优进行宣传报道。
联系电话:22371642
电子邮箱:mqzzk@163.com
中共闽清县委组织部 中共闽清县委文明办
2018年9月30日
附件:1.《福州市优秀党员志愿服务组织推荐表》
2.《福州市优秀党员志愿服务行动项目推荐表》
3.《福州市优秀党员志愿者推荐表》
中共闽清县委组织部 2018年9月30日印发
附件1
福州市优秀党员志愿服务组织推荐表
所在单位:
党员志愿服务组 织 名 称
成立时间
注册党员
志愿者人数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累计服务
总时长
人均志愿服务时长
负责人
姓 名
工作单位及 职 务
经常开展的
党员志愿服务项 目
主要事迹
基层党委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委组织部或市直部 门 意 见
福州市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备注:1.服务总时长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7月31日。
2.本表双面打印。
附件2
福州市优秀党员志愿服务行动项目推荐表
推荐志愿服务
项 目 名 称
项目发起
时 间
服务总
时 长
参 加 项 目
志愿者总人数
参加项目
党员志愿者 人 数
党员
占比
项目负责人
主要服务
对 象
地 点
内 容
附件3
福州市优秀党员志愿者推荐表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面貌
入党时间
注册
时间
工作单位
所在支部
党内
职务
所在党员志愿服 务 组 织
担任
参与志愿服务项 目 名 称
项目服务时长
所在党员志愿服务组织意 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