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闽清县直教育系统委员会关于
做好“党员e家”信息维护和管理使用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闽清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党员e家”信息维护和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梅委组〔2018〕65号)要求,现就做好“党员e家”信息维护和管理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党员e家”平台的建设、使用,将根据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工作规划和部署,按照以用为本、积极稳妥、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边使用、边完善、边提升。这项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各设区市委组织部负责实施,县(市、区)委组织部跟踪落实,党委和所辖的党支部具体操作。全县教育系统各党组织要全面提高思想认识,按照省、市、县部署要求,不断深化党建资源整合,及时更新全项信息,规范日常管理使用,严格保密采集信息,确保用好用实“党员e家”管理平台。
二、主要任务
1.维护党组织和单位全项信息。基层党组织新建、合并、分设、撤销和整建制转移以及相关信息项内容变动的,由上级党组织依据有关文件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登录“党员e家”的党组织信息管理子系统中维护简项信息,进入党务管理系统维护全项的其他信息,并同步设置和分配管理员账号及权限。
2.维护党员全项信息。党员入党、出党、死亡、停止党籍以及相关信息项内容变动的,由党支部依据有关文件材料,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党委(或采用在线申请),由党委和相关党支部于15个工作日内登录“党员e家”的党员信息管理子系统中维护基本信息,并进入党务管理系统维护全项的其他信息。党员、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授权,可直接在系统中维护学历、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党员出党、死亡、停止党籍的,支部管理员登录“党员e家”,在“党务大厅”“党员管理”“历史党员”中申请。发展党员子系统启用前,新发展党员信息暂由党委在党员信息管理子系统和党务系统中维护。
3.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自发文之日起,在本省范围内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通过“党员e家”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网站、手机APP)实现无纸化办理。办理时由党员、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在线提出申请,逐级审批至拟转入党支部,待党员现场报到后,由党支部负责确认报到给予转入。转出前,转出党组织须在线登记清楚拟转出党员的档案存放单位;转入时,转入单位须与党员核实党员档案存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党员档案需通过机要渠道寄送,不能由个人携带转接,党员档案一般与人事档案一并存放保管。
超出省内范围(即“党员e家”平台)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即转出至外省时,由党员、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在线提出转接申请,逐级审批至县委组织部,并由县委组织部开具纸质介绍信。党员现场办理后,持该介绍信到拟转入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具有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并及时通过电话、微信、传真或邮寄等方式向转出的基层党组织反馈报到信息。最后,由转出的基层党组织上传相应回执凭证或填写简要的党员报到情况,重点是登记接到反馈信息的时间和党员组织关系落地情况。
超出省内范围转入党员组织关系,即由外省转入时,由党员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县委组织部,现场将党员简要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民族、党员类别、手机号码)和转入信息(包括原所属党组织名称、拟转入党支部、回执联抬头、转入时间、党费缴交截止月份、上传介绍信照片)采集、录入“党员e家”平台,上传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线逐级审批至拟转入党支部。待党员到所在单位现场报到后,由拟转入党支部负责确认转入。党员转入后的5个工作日内,基层党组织要通过电话、微信、传真或邮寄等方式向转出的党组织反馈党员组织关系接收时间和落地情况。党员转入后的20个工作日内,所在党支部要对党员的全项信息进行采集、完善、初核,并由所属的党委复核。
待下一步条件具备时,再根据中组部的部署安排,实现全国范围内全程无纸化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三、有关要求
1.强化必要工作保障。各党支部明确1名及以上信息管理员,负责日常信息维护、相关业务办理等。按照分级负责,逐级备案的原则,建立“党员e家”管理队伍,信息管理员填写《××党支部“党员e家”管理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并于9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251613049@qq.com。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须在每年春节后的第一个月内完成更新、上报。
2.加强信息更新维护。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对党员档案进行一次全面集中整理,确保党员档案资料真实齐全。组织对前期采集的信息进行复查复核,对于漏采、重复采集、采集信息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的,督促相关党组织及时修改完善,并对党员档案存放情况校核后在“党员e家”平台上录入。在线校核确认将实现系统全程留痕,按照“谁查档、谁负责”,“谁确认、谁负责”的原则,后续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质量的抽查工作将实行责任追溯,进一步提升信息质量跟踪、督促的精准度。这项工作待上级党组织明确有关要求后再进行。
3.规范日常管理使用。党委将及时跟踪、督促各党组织在线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办理进度,确保办理通畅、快捷、精准;对无故不接收、审批不及时的党组织及时提醒、通报。凡维护党员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入党日期、转正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均应将相关依据材料存档备查。
4.严格保密纪律要求。在组织数据采集、汇总、导出以及日常维护工作中,除各级党组织指定的信息管理员外,未经批准,不得授予其他人员进入“党员e家”系统管理后台的权限,并且除正常业务需要外,一律不得向外提供、传播和泄露有关信息,在信息更新维护中弄虚作假以及违规泄露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省内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简易流程
2.××党支部“党员e家”管理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中共闽清县直教育系统委员会
2018年9月3日
附件1:
省内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简易流程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支部管理员登录“党员e家”→党务大厅→组织关系转接-优化版→点击支部名称→申请→选择要转出的党员姓名→选择要转入的党支部→填写党费缴至时间(党费应缴至当月)→填转出原因→上报→确定→点击“转出记录”中的“查看”→通过→确定。
二、党员组织关系接收:支部管理员登录“党员e家”→党务大厅→组织关系转接-优化版→点击支部名称→点“转入记录”→通过→点击“确认报到”。
备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详细操作流程详见《福建省党员教育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新版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手册》,《手册》已挂至公共邮箱mqjyj12345@163.com(密码:12345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