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关于做好省2018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8/11/20 0:00:00】 【作者:管理员】 【关闭


梅教综〔2018〕89号




闽清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实施细则

 

县教师进修校,各乡镇中心小学、直属小学、九年制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闽教督〔2018〕2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为做好我县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特制定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强

副组长:毛起谈 朱超西 黄 琦

成 员:毛蔚象 徐 群 蒋瑞江 

黄贻洲 黄声梓 郑 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朱超西(兼)

副主任:毛蔚象  徐 群

成 员:陈焱铭  毛行飞   许鲁忠 郑 机 

张山太   王秋萍   陈善荣

二、监测范围与对象

1.监测范围:我县所有小学,包括乡镇中心小学下辖的完小、教学点(同时具有四、五年级学生的)、九年制学校的小学部

2.监测对象:全县样本小学2017-2018学年四年级学生,以及2017-2018学年四年级语文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学校校长。

三、监测内容与工具

1.监测内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学习质量及影响学生学习质量的主要因素。

2.监测工具:

(1)四年级学生语文测试卷及填答卡;

(2)四年级学生音乐测试卷及填答卡;

(3)四年级学生美术测试卷及填答卡;

(4)四年级学生问卷及填答卡;

(5)语文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和校长调查问卷。

四、监测时间与抽样方式

1.监测时间:12月20日,对样本学生进行学科测试和问卷调查,对样本校校长、相关教师进行问卷调查。

   

学生测试

校长与教师问卷网络填答

第一场:语文测试

9:00-10:20

9:30开始→全部填答完成

第二场:学生问卷填答

10:50-11:50

第三场:音乐测试

14:00-15:00

第四场:美术测试

15:30-16:30

2.抽样方式:通过信息上报与抽样系统在我县抽取12-18所样本小学,每所样本小学抽取30名学生(因施测时间安排在12月,本次监测的实际测试学生群体为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在校的五年级学生)。

五、工作安排

1. 11月19日前,在各校上报基础上,我县在信息上报与抽样系统中上报小学学校基本信息,由福州市统一核查后提交。

2.11月26日前,信息上报与抽样系统自动抽取样本校,并在系统中公布样本校名单;我县将及时公布相关学校名单。

3.12月1日前,各样本校按照系统公布的样本校名单,在系统中填报样本校2017~2018学年四年级(2018-2019学年为五年级)学生、语文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及学校校长名单

4.12月10日前,相关责任督学进行工作培训。

5.12月13日前,我县组织样本校校长、副校长、监测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监测现场组织工作培训。

6.12月17日前,各样本校按规定要求完成测前准备工作。省视导员到现场检查指导我县及样本校的各项监测工作落实情况。

7.12月18日前,我县接收监测工具。

8.12月19日,省责任督学抵达我县指定监测点。

9.12月20日,现场测试。第一场为语文测试,第二场为学生问卷调查,第三场为音乐测试,第四场为美术测试。教师和校长在“校长与教师问卷网络填答系统”中填答问卷。

10.12月21日前,我县回送监测工具至省监测办。同时各样本校做好监测总结工作。

六、测试组织管理

这一次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我县教育局接受福州市监测工作部署和培训,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省视导员指导,负责本县的测试组织,并对所辖区域的测试安全保密、测试纪律负责;做好样本校相关人员培训工作,指导样本校做好监测工作;监测日,派出监测员等相关人员组织样本校完成系列监测工作。全县各样本校要高度重视监测工作部署,重点配合县级做好监测日考务组织工作,对本校测试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为便于联系,县质量监测办公室与样本校将建微信工作群。

七、工作要求

1.各样本校要高度重视全省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上级统一安排与部署,成立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监测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职责,保障工作运转,强化工作监督。要加强监测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做好培训工作,保证参与监测实施工作的相关人员了解规则、掌握方法。要加强监测实施学校和部门、相关单位的沟通与衔接,按照工作时间安排,及时完成信息上报、测前准备检查及各环节工作完成情况的上报与总结等工作。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防止监测工具泄密,确保2018年福建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在我县顺利完成。

2.我县将启用高考保密室入库保管监测工具,监测工具出入库严格履行交接登记手续,做到双人双锁、24小时值班,确保工具安全性和保密性。12月20日测试当天,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和指导样本校按照测试程序和规范组织参测师生完成所有场次的测试,并按要求完成监测工具的整理、封装和装袋,直至样本校将监测工具包送回县高考保密室。测试结束,县教育局收齐各监测点的监测包后,将监测工具回送至省监测办。

3.校长教师问卷采用网络填答的方式,各样本校应准备联网电脑,并确保测试当天电脑能够连接网络,完成网络填答。因此各样本校要提前与当地电力、网络方面联系,确保正常。

4.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不向各地、学校、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实行分级列支,各样本校要做好宣传和保障工作

八、联系方式

1. 县监测办联系人:

王秋萍,联系电话:0591-22358278,电子邮箱dds371727@163.com

陈善荣,联系电话:0591-22371115,电子邮箱252248536@qq.com

2.监测实施工作举报电话:

市:0591-83365967

县:0591-22371727

 

 

 

闽清县教育局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