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委教育工委﹝2018﹞7 号
关于做好评选推荐2018年各级各类
先进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前期工作的通知
县教师进修校、各中学、各乡镇中心小学、直属校(园)、私立天儒中学、教育局机关:
今年教师节,福州市拟表彰一批福州市先进教育工作者、福州市农村优秀教师和福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闽清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县教育工会拟表彰一批县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为确保评先表彰工作顺利开展,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
(一)福州市先进教育工作者
1.评选范围: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含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
2.评选对象:2017年在岗在册人员。(支教老师在任教学校参评)
3.表彰名额:18名(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福州市农村优秀教师
1.评选范围: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农村学校。
2.评选对象:2017年在岗在册、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农村学校领导参加评选应具有教学经历。(支教老师在任教学校参评)
3.表彰名额11名(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福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1.评选范围: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含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
3.表彰名额:31名(名额分配见附表)。
(四)闽清县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3.表彰名额:156名(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评选条件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踊跃投身“建设新福州、争当排头兵”的实践,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在建设创新型省会城市、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中,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崇高形象,从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从教时间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推荐为福州市先进教育工作者:
1.师德高尚,作风优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执教,严格遵守《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无有偿补课、办班、打骂体罚学生等行为和群众反映的其它问题。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长期坚持在学校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出色覆行岗位职责,教学效果好,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赞誉,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农村优秀教师除具备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农村教育工作,教书育人成绩突出,为农村教育改革发展做出成绩,事迹感人。
2.累计在农村学校任教满10年(从教时间截至2017年12月31日),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廉洁从教;钻研业务,勇于创新;工作业绩突出,无有偿补课、办班、打骂体罚学生等行为和群众反映的其它问题。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动均衡教育,致力教育改革创新,模范履行职责,在教育教学管理、后勤服务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或显著成绩的教育工作者。
3. 从事教育工作2年以上(从教时间截至2017年12月31日)。
评选条件参照福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应面向基层,向一线教学人员倾斜,注重一线考察,将日常一线考察结果作为评选工作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将参加志愿服务情况作为考评内容。要注意广泛性并兼顾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学校、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等应有适当的比例。
2.评选采取自下而上推荐、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各学校应制定评选推荐方案,由教职工民主推荐,党政工集体研究,经教代会(教工大会)讨论(无记名投票测评)通过。最后由县委教工委、县教育局、县教育工会组织评选,审核上报。
3.推荐人选要切实保证专任教师数量。学校领导的推荐人数应控制在各类推荐总人数的15%以内,2013年以来已获市级以上(含同级别)先进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此次同级评选。各校校级以上领导(含正副职)市级以上先进人选先由各校(园)以及教育局分管领导推荐,经局务会议审定后再参加评选,具体人员另行通知(占各校分配名额)。
4.本次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要与其他类别先进个人评选紧密结合,统筹安排。
5.各学校要加强领导,党、政、工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前期工作。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严格考核,公正推荐,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推荐人选名单要在其工作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7天),公示内容必须包括评选范围、条件和方法,被推荐人姓名、年龄、职务、职称、教学工作量或行政工作有关情况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在上报人选时,都应说明公示情况,对反映的问题,如认为不影响评选的,应附调查核实材料。要通过评选推荐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填报材料要实事求是,先进事迹要典型,能反映在教育创新、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职业道德方面做出的成绩,文字简明扼要。
2.有关表格可以从县教育局办公网下载,所有表格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单面打印的退回重办。
3.市先进教育工作者、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县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需上报申报表一式一份,简明表由学校汇总一份。
4.市农村优秀教师需上报简明表(一式一份)、申报表(一式一份)、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近5年年度考核总评表复印件一份、由学校出具在农村工作满10年,现仍在农村工作证明材料一份。
5.市级先进人选,应上报一份由所在乡镇的纪检、计生、综治等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
6.各学校于2018年4月25日前将申报表、简明表等纸质材料报送县教育工会,并上传简明表至电子邮箱mqjygh@163.com,联系电话:22339575。
附件:
1.名额分配表
2.福州市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3.福州市农村优秀教师申报表
4.福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5.福州市先进教育工作者、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简明
6.福州市农村优秀教师简明表
7.闽清县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中共闽清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闽 清 县 教 育 局
闽 清 县 教 育 工 会
2018年4月9日
单 位
市先进教育工作者
市农村优秀教师
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县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闽清一中
1
2
9
实验小学
6
闽清二中
城关小学
7
闽清三中
3
梅溪镇中心小学
4
高级中学
进修校附小
城关中学
进修校第二附属小学
职业中专
云龙乡中心小学
昙溪中学
白樟镇中心小学
白樟中学
白中镇中心小学
5
金沙学校
池园镇中心小学
白中中学
上莲乡中心小学
上莲中学
坂东镇中心小学
坂东中学
第二实验小学
文定中学
文定中心小学
三溪中学
三溪乡中心小学
塔庄中学
塔庄镇中心小学
省璜中学
省璜镇中心小学
雄江中小学
东桥镇中心小学
桔林学校
下祝乡中心小学
东桥中学
实验幼儿园
下祝中学
第一实验幼儿园
杉村学校
城关幼儿园
梅埔学校
特校
天儒中学
局机关(含电大)
进修学校
累计
8
16
78
合计
18
11
31
156
附件1 名额分配表
附件2
福州市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籍贯
文化程度
参加何种党派
从教年限
工作单位
何时参加工作
现任职务
职称
曾
受
何
种
奖
惩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主要事迹控制在300字以内,不改变本表布局、不另附纸。如确实有优秀事迹可另提供一份3000字左右的事迹。(打印时请删除)
教代会(或教工大会)意见
全校教职工数_______,___月___日召开_________(教代会、教工大会),应出席的人数_______,实际出席人数_________。
票决结果:同意_____人,弃权____人,反对____人,无效____票。
公示情况
公示时间: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
公示结果: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单位党政工意见
县(市)区教育局党政工意见
市教
育局党政工意
见
市
委
政
府
意
附件3
福州市农村优秀教师申报表
政治
面貌
农村任教年限
工作
单位
曾受
何种
奖惩
工作简 历
年度考核情况
2012-2013年度
2013-2014年度
2014-2015年度
2015-2016年度
2016-2017年度
附件4
福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年 月 日
姓 名
年 龄
籍 贯
工 作
附件5
福州市先进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汇总表
学校: 2018年 月
项目
序号
职务职称
何时获何最高荣誉称号
系统先进工作者
党组织盖章
行政盖章
工会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6
福州市农村优秀教师汇总表
单位(盖章): 2018年 月
政治面貌
学历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现任行政职务
教师资格证书
年度考核等次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件7
闽清县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2018年 月 日
出生年月
全校教职工数____ ,____月____日召开教代会(教工大会),应出席的人数_____,实际出席人数_____。
公示时间__月__日至__月__日
公示结果:__________________
填 报单 位党 政工 意 见
县教育局党政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