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中学语文教师岗位培训班集中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4/27 0:00:00】 【作者:管理员】 【关闭

 

 

 


  梅教进培〔2019〕13号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中学语文教师

岗位培训班集中培训的通知

 

各中学、直属校:

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文件精神,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以及省人事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等文件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5月11日开展2018—2019学年中学语文教师岗位培训班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对象

1、全县各初中全体语文学科在职专任教师。

2、全县各高中初、中级语文学科全体在职专任教师。

3、2018年9月分配到中学任教的全体语文学科新教师。

二、培训学时及形式

每位教师培训60学时,采取集中理论学习、学科教研、校本研修、课题研究、自学、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集中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

2019年5月11日(星期六)

上课时间:上午8:40开始;下午13:00开始。参训教师必须在上午8:20、下午12:45之前到培训地点报到。

2、培训地点:实验小学逸夫楼三楼阶梯教室。

四、培训内容

时间

授课专题

主讲人学校姓名

备注

5

11

上午

如何构建基于核心素养的高效语文课堂

福建省普教室

卓巧文


下午

中考阅读命题特点及教学应对

福州教育研究院

王  玫


五、培训发证办法

培训结束后,经综合考核合格者,初、中级和初中高级教师按职称分别由市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发给60学时的专业课培训学时证明,用于2018-2019学年继续教育验证。

六、其他

1、各中学务必于5月6日前将《2018—2019学年中学语文教师岗位培训参训教师花名册》(见附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zxzh65@163.com。联系人:曾小珍,联系电话:22310563。

2、培训免收培训费,参训教师食宿自理。

 

附表:2018—2019学年中学语文教师岗位培训参训教师花名册

                                    

 闽清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9年4月26日

 

附表:

2018—2019年中学语文教师岗位培训参训教师花名册

 

学校                          (盖章)

序号

姓名

职称(已聘)

学段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注:1、参训对象为初中全体语文科教师和高中初、中级语文科教师。新教师在“备注”栏中注明。

2、各中学务必于5月6日前将《2018—2019学年中学语文教师岗位培训参训教师花名册》用电子邮件发送至zxzh65@163.com。

填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