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2018学年小学教师岗位职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6/2 0:00:00】 【作者:管理员】 【关闭

 

 

 

 


梅教进培[2018]10

 

 

关于举办2017—2018学年小学教师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直属校:

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20111号)等文件精神,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等文件的规定,不断更新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20185月下旬至6月上旬举办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班,现将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全县未参加20172018学年省、市、县组织的各种培训的全体小学在职教师。培训班分为语文班、数学班和综合班(英语、体育、音乐、美术、思品、科学等学科非免训教师)。

220179月新分配到小学任教的全体新教师。

二、培训学时与形式:

每位教师培训60学时。采取集中理论学习、分析研讨、课题研究、自学、考试考核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培训地点和时间:

1、培训地点:县教师进修学校。

2、培训时间:

数学班:526日(星期六);

综合班527日(星期日);

语文班:63日(星期日)。

上课时间:上午8:40开始;下午13:00开始。参训教师必须在上午820、下午1240之前到培训地点报到。

四、培训发证办法

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按职称(已聘)分别由市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发给60学时的培训学时证明,作为继续教育培训验证的依据。

五、其他:

1、各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及时通知参加培训的教师按学科培训时间准时参训,不得缺课、迟到和早退。

2、各校必须为语文、数学和综合班集中培训各指定一位带队人员,带队人员要做好本校参训教师集中培训的各项管理工作。

3、培训免收培训费,学员食宿自理。

 

 

 

 

 

 

 

闽清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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