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教进培〔2018〕09号
关于举办闽清县2017—2018学年中学教师
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各中学、直属校:
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文件精神,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以及省人事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等文件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5月下旬开始举办我县2017—2018学年中学教师岗位职务培训班,现将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对象
1、全县各中学未参加2017—2018学年省、市、县组织的各种培训的全体在职初、中级和初中高级教师。
2、2017年9月分配到中学任教的全体新教师。
二、培训学时及形式:
每位教师培训60学时,采取集中理论学习、分析研讨、课题研究、自学、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
英语:2018年5月19日(星期六)
体育:2018年5月19日(星期六)
数学、政治:2018年5月20日(星期日)
生物、地理: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
物理、化学、历史、美术、信息、劳技、音乐、通用技术、电教:2018年5月27日(星期日)
语文:2018年6月2日(星期六)
上课时间:上午8:40开始;下午13:00开始。参训教师必须在上午8:20、下午12:40之前到培训地点报到。
2、培训地点:县教师进修学校
四、培训发证办法
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按职称(已聘)分别由市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发给60学时的培训学时证明,作为继续教育培训验证的依据。
五、其他
1、各中学应指定专人负责岗位培训工作,认真核对应训对象并及时通知应训教师届时准时参加培训。
2、学员必须按照座位表对号入座,不得迟到早退。
3、培训免收培训费,学员食宿自理。
闽清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