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18学年中学教师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5/14 0:00:00】 【作者:管理员】 【关闭

 

 


  梅教进培〔2018〕09号

 

 

关于举办闽清县2017—2018学年中学教师

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各中学、直属校:

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文件精神,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以及省人事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等文件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5月下旬开始举办我县2017—2018学年中学教师岗位职务培训班,现将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对象

 1、全县各中学未参加2017—2018学年省、市、县组织的各种培训的全体在职初、中级和初中高级教师。

2、2017年9月分配到中学任教的全体新教师。

二、培训学时及形式

每位教师培训60学时,采取集中理论学习、分析研讨、课题研究、自学、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

英语:2018年5月19日(星期六)

体育:2018年5月19日(星期六)

数学、政治:2018年5月20日(星期日)

生物、地理: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

物理、化学、历史、美术、信息、劳技、音乐、通用技术、电教:2018年5月27日(星期日)

语文:2018年6月2日(星期六)

上课时间:上午8:40开始;下午13:00开始。参训教师必须在上午8:20、下午12:40之前到培训地点报到。

2、培训地点:县教师进修学校

四、培训发证办法

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按职称(已聘)分别由市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发给60学时的培训学时证明,作为继续教育培训验证的依据。

五、其他

1、各中学应指定专人负责岗位培训工作,认真核对应训对象并及时通知应训教师届时准时参加培训。

2、学员必须按照座位表对号入座,不得迟到早退。

3、培训免收培训费,学员食宿自理。

 

 

                                     闽清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8年5月11日